一、起草背景
为贯彻落实《“中国(北京)超高清电视先锋行动计划”合作备忘录》《北京市超高清视听先锋行动计划(2024-2026年)》《北京市关于支持超高清视听产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等有关规定,着力推进北京市超高清视听全产业链优化升级,打造国际一流的中国数字视听制作中心建设,规范北京市超高清视听产业发展项目申报和资金使用,结合工作实际,市广电局研究起草了《北京市支持超高清视听产业发展项目管理办法(2024-2026年)》。
二、起草过程
在前期充分调研的基础上,市广电局结合北京市超高清视听产业发展实际,围绕推动《北京市超高清视听先锋行动计划(2024-2026年)》29项主要任务和38个重点项目的落地实施,起草制定了《北京市支持超高清视听产业发展项目管理办法(2024-2026年)》(以下简称《项目管理办法》),文件制定后广泛征集了市财政局、北京广播电视台、歌华有线、科技企业、专家学者的意见建议,通过公平竞争审查和规范性文件审核,经多次修订完善后审议通过并正式印发。
三、主要思路
坚持首善标准、统筹推进。立足北京资源禀赋,以科技创新催生新发展动能,坚持高标准、高站位,加强顶层设计,统筹产业链上下游协同发展。
坚持协同攻关、重点突破。聚焦超高清产业关键薄弱环节,搭建协同创新平台,集中资源实现重点突破,带动全产业链优化升级。
坚持应用牵引、融合创新。加快超高清技术与重点行业领域融合创新发展,创新业务模式,培育新市场、新业态、新服务,助力以超高清技术为核心的垂直行业创新升级。
四、主要内容
《项目管理办法》共计五章三十一条,明确了北京市超高清视听产业发展支持资金重点支持4k和8k超高清视听技术制作应用、超高清视听技术制作应用、中国数字视听制作中心建设、超高清入户行动、超高清视听技术创新应用、超高清视听应用场景创新和超高清视听产业生态集群建设共六个方向,并对每个方向支持内容、支持条件和支持金额进行了说明,同时对项目申报要求、评审流程以及绩效和监督管理等内容进行了规范。
主办:北京市广播电视局
承办:北京市广播电视局宣传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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